中文  |  ENGLISH

首页 > 市场 > 中国 > 查看内容

重磅!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发布

2021.06.11 来自:发改委

为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合理引导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21年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


《通知》提出,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通知》明确,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通知》规定,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研究制定政策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相关部门、新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充分凝聚了行业共识。《通知》的印发释放了清晰的价格信号,有利于稳定行业预期,推动新能源加快投资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合理引导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2021年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二、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三、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四、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7日



相关线下活动:


第十一届光热发电中国聚焦大会2021(时间待定,中国北京)

第五届光热发电中东北非大会2021(时间待定,阿联酋迪拜)


更多光热发电行业资讯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cspfocus):


提交评论

报告(会员专享)

查看更多+

线下活动

查看更多+

联系我们

电话:cspfocus2011(微信)

邮箱:csp@cspfocus.cn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沪ICP备2023031859号-2

微信资讯公众平台

在线资讯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