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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团体提案:光热发电亟需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

2018.03.06 来自:中国能源报

清洁无污染的光热发电借助储热系统,可以实现电网调峰和24小时稳定连续发电,有利于缓解现阶段“弃风弃光”现象。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9月启动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规定示范电价1.15元/kWh,并在当年12月印发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2020年建成500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装机的目标,开启了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和商业化的发展进程,对于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保障能源战略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首批示范项目陆续进入建设阶段。但从项目推进情况来看,由于受到国内技术储备不成熟、融资困难等方面的影响,仍有超过一半的示范项目并未实质性动工建设。

与欧美、中东、北非等光热发电产业发展成熟地区比较,我国光热发电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亟需更多的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

① 启动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电价延期联动机制。

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的标杆上网电价为1.15元/kWh(含税),该电价仅适用于在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的示范项目(国能新能[2016]223号)。但截至2017年12月中旬,已开展实际招投标并完成融资进入建设阶段的不到10个。

按照西部地区单个光热发电项目平均需要18个月工期,大部分示范项目在2018年底前无法并网,即存在并网时的电价不确定性,由此导致企业投资决策与融资更加困难。

建议

尽快出台针对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延期并网的电价机制。

1.15元/kWh的示范电价有效期延后一年,即在2019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该批项目仍给予首批示范电价。

② 启动第二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十三五”期间电价政策保持稳定。

启动剩余4GW项目的申报筛选工作。由于光热发电上下游产业链较长,仍然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市场培育过程。

建议

“十三五”期间电价政策保持稳定。

③ 尽快落实光热发电项目财政税收、绿色信贷等支持政策,出台用地指导意见。

建议

尽快将光热发电增补到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行业优惠政策体系中,加快出台绿色信贷政策支持光热产业健康发展。出台关于光热电站的用地指导政策,同意光热电站用地在未硬化、未改变土地原貌的用地区域采取无偿划拨或租赁形式取得;

水土保持费用按实际扰动面积计量;免征草原补偿费;取消滩涂、戈壁、荒漠的土地管理税费,其他地类统一指导土地管理税费价格,按最低价且不超过每平米1元钱的征收标准执行。

④ 制定光热发电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建议

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太阳能光热资源开发的标准和规范。认真评估太阳能光热资源开发全产业链现状、能力、储备、品质、装备等,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链系统协同发展机制及指导方向,推动光热发电技术不断进步,最终实现发电成本大幅下降。

⑤ 明确定位光热电站对燃气电站的调峰功能替代,置换燃气用于工业供热与民用采暖领域。

当前,部分地区“煤改气”和“煤改电”的实施虽然暂缓了“雾霾”天气的影响,但是高额政府补贴和我国天然气资源紧缺限制,造成这两种供暖方式不具有可持续性。

光热发电有自带储能优势,具备承担类似燃气电站的快速启动调峰能力,且随着技术进步与产业规模化发展,其成本与天然气发电成本的差距在逐渐缩小。

建议

明确光热发电对燃气电站的调峰功能替代作用,加快大规模发展光热发电;配套政策扶持光热发电技术在中高温应用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装备制造,推广光热发电技术应用于工业供热与民用采暖领域。

附:2012-2017年关于光热发电的两会提案一览

2012年:

全国工商联提出了《关于积极扶持太阳能光热发电产业的提案》,主要提议:

1、国家发改委尽快制定针对第一批大型光热电站的重点扶持性电价政策,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光热发电电价应在1.6-1.7元/度之间,通过4-5年的发展,光热发电的电价预计将降到0.8-1.0元/度,并在20年内有望实现平价上网。

2、对于前期已经开展了大量试验和实践工作,掌握了一定光热发电核心技术的企业,工商联建议科技部从政策扶持、专利权保护、专项课题研发、标准化体系等方面加以关注并体现到具体的项目或课题中。

2013年:

全国工商联提案指出了光热发电行业面临的主要发展障碍,其中包括对光热发电企业给予税收支持,为光热发电项目提供政府贷款担保和贷款优惠,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设备和技术创新等等。

2014年:

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扶持太阳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提案》,主要提议:

第一,尽快出台一揽子光热发电项目开发的扶持政策,给予光热发电和设备生产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和融资贷款担保政策相结合的优惠政策体系。

第二,借鉴美国、西班牙等光热发电技术强国模式,启动商业化光热示范电站项目。明确示范项目财政补贴模式及电价招标范围,通过申报示范电站或低“电价权重”的招标方式,保证技术的可靠性,避免恶性价格竞争。

第三,通过商业化光热示范电站的建设摸底,适时出台合理的统一上网电价。参照当前国际上多个光热发电项目的电价支持额度,综合考虑我国的实际电站开发条件,在无其它额外特殊优惠政策(如贷款利率优惠)支持的条件下,建议给予我国光热发电1.38元/kWh的电价补贴标准,今后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下降,及时对上网电价进行调整。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光热发电特许权招标项目的监管,发挥示范项目的典型带动作用。

2015年:

全国工商联提交名为《关于扶持光热发电商业化示范项目开发的提案》,主要提议:

1、尽快出台《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技术要求及申请报告大纲》以为启动商业化示范项目建设打通实施方案瓶颈;

2、加大政策激励,将光热发电纳入国务院决定设立的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支持范畴;

3、明确电价政策出台时间表,以储能时长来分级别确定上网电价;

4、加强企业装备、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在政府支持的第一批示范电站项目中明确一定的国产化比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光热设备制造企业;

5、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建立政策性金融组织,合理推PPP融资模式等。

原湘电集团党委书记周建雄提交名为《国家应该明确太阳能热发电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战略地位》的提案,主要提议:

1、建议启动“十二五”期间规划的建设1GW太阳能热发电实验电站的任务;

2、鼓励和支持国有和民间资本向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倾斜;

3、国家政策导向应向使用国内设计方案、技术成果、国产关键设备和以中国为主导的EPC队伍的建设方向引导;

4、国家“十三五”规划中要安排和布置一定规模的太阳能热发电站的装机指标;

5、按照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布情况,着手规划我国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站的预留区域;

6、也对有计划的开展输送电网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提出了战略性建议,推动国家尽早从筹划、布局、安排、落实上支持太阳能热发电产业的稳健发展。

2016年:

全国工商联提交名为《关于扶持太阳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提案》,主要提议:

1、建议尽快出台合理的光热发电电价政策;

2、建议将太阳能采暖列入国家支持示范项目,倡导以太阳能热为主,辅助其它可再生能源或天然气,供给工农业生产、生活中各种温度段热的需求,以解决广泛使用石化能源造成包括雾霾现象等的环境问题;

3、建议我国设立专项课题,研究使用清洁能源与使用传统石化能源(包括燃煤的清洁燃烧)的经济性比较方式,以扭转人们根深蒂固的市场价格对比的思维模式;

4、建立权威光热检测、检验、认证平台,培育光热发电设备供应商及系统集成商。

2017年: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延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光热发电企业近日共同提出了名为《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提案》,主要提议:

1、立足“十三五”规划目标,尽快启动4GW光热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2、从国家战略层面做好产业用地规划,优先做好西部辐照资源优质区光热项目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大型可调配、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

3、统筹实施各项新能源政策,大力促进和推动现有政策落地。

4、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应扶持政策,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实现技术优化升级和弯道超车。

5、尽快出台结合供暖的光热发电项目支持政策。针对当前蔓延中东部地区的“雾霾”顽疾,党中央国务院已明确要推动北方清洁采暖,尽可能用清洁能源解决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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