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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发展光热发电设备制造业 打造光电制造全产业链生态体系

2021.06.08 来自:

近日,继甘肃省出台《关于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链的意见》后,酒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酒泉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实现倍速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努力在2030年前,将酒泉经开区打造成为千亿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基地。


《意见》指出:发展光热发电设备制造业,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热和光伏发电用聚光材料、聚光系统结构件制造等项目建设,引进高性能太阳能选择性吸收真空镀膜、太阳能集热系统、储热电控系统等项目,着力打造光电制造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发展储能、氢能产业链,打造以风储、光储、分布式微电网储、大电网储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协调互动的新能源基地


中共酒泉市委  酒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酒泉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强龙头

补链条聚集群实现倍速发展的意见

酒发〔2021〕55号

                           

各县(市、区)委、政府,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驻酒各单位:


为抢抓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发展机遇,持续培育壮大酒泉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集群,推动酒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实现倍速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目的意义。自2008年以来,我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以新能源基地建设为牵引,以酒泉经开区为依托,大力培育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为全市新能源发展提供了装备支撑,促进了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为全市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统筹规划和引导不够,项目布局分散、产业链条短,产能支撑不足、配套能力弱,产业技术水平低、产品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市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当前,“3060”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给我市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建设“国家重要的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是我市着力打造“两大增长极”、培育“四大增长点”的一项战略任务,更是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的殷切期望,为此,全市上下必须在深刻总结酒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十余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发展理念,抢抓发展机遇,坚定不移走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项目集中布局、链条集聚构建、产业集群发展”的路子,努力推动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资源换产业、全市一盘棋”的发展原则,在思想上绝对服从大局,在工作上自觉服务大局,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大局,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将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成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三)发展目标。以打造中国西北地区最重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中心为目标,力争“十四五”末,全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工业总产值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增长8倍,达到400亿元以上;培育产值50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以上,产值20亿元的骨干企业4家以上,产值10亿元的重点企业5家以上,带动相关研发、设计、零部件配套企业发展,基本形成“链主”企业产品优势突出、产业集群协作分工合理、产业配套体系较为完善、市场拓展创新能力较强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格局,努力在2030年前,将酒泉经开区打造成为千亿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强龙头,着力补齐发展短板


1.强化整体统筹。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把风光电资源配置与规模开发、产业链构建一体化布局,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引导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新能源资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协同发展。


2.实施龙头带动。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鼓励和支持与我市战略合作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主导开发新能源资源,促进其上下游供应链企业向酒泉聚集。加快推进布局在我市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设立西北区域总部、新能源装备制造中心、西北销售结算中心以及西北区域运维服务中心,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组织形态。加大对行业内排名靠前的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招引力度,将资源向关键延链、补链项目及投资体量大、技术含量高、聚集效应强、产出效益好的龙头项目倾斜,扩大产业链磁场效应,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促进企业升级。鼓励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向研发—制造—服务一条龙的综合型企业转变,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实现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掌握重要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积极引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加强联系沟通,推进新能源装备产能在满足本土需求的基础上“走出去”,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产业航母,提高竞争力、影响力和生存力。


(二)补链条,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1.补齐风电产业链。支持总装企业开展大兆瓦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和生产,积极推进风电装备产业大型化,提高风机安全并网性能,培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风电总装企业;围绕风机总装龙头企业,引进发电机转子、定子、主轴、轮毂、齿轮等重点延链补链项目。支持叶片、塔筒、机舱罩等制造企业围绕总装企业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引进玻璃纤维、碳纤维材料、法兰、铁架附件等项目,提高本地配套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进变频、变浆控制、高低压电气设备、箱式变压器及驱动设计制造技术、数字化风力电场调度控制技术和并网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实现控制系统技术研发和生产的本地化。


2.延伸光电产业链。从单晶硅太阳能组件项目入手,带动硅料提纯、多晶硅铸锭、单晶硅拉棒、硅片切割、太阳能电池等中上游项目发展,推进光伏系统集成技术和控制器、逆变器等控制系统制造项目的引进。拓展异质结、碲化镉、砷化镓、钙钛矿、铜铟镓硒为主的太阳能薄膜电池、高效太阳能电池背电极材料等项目。发展光热发电设备制造业,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热和光伏发电用聚光材料、聚光系统结构件制造等项目建设,引进高性能太阳能选择性吸收真空镀膜、太阳能集热系统、储热电控系统等项目,着力打造光电制造全产业链生态体系。


3.培育储能产业链。引进收储时间长,容量大,能补充风、光、电调峰电源建设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储能电池、全钒液流储能电池、铅炭储能电池、钠硫储能电池等储能装备制造项目,打造以风储、光储、分布式微电网储、大电网储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协调互动的新能源基地,促进酒泉构建一体化绿色发展现代综合能源体系。


4.发展氢能产业链。以新能源制氢为切入点,构建以制氢—储氢—加氢—应用为主的全产业链条,打造“西北氢谷”。积极培育与制氢产业相关的装备制造企业,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电解水制氢、氢气提纯、氢气储存、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等大型装备制造业。聚焦探索和研发制氢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解决制氢产业关键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全面拓展氢能应用领域,带动氢能产业链的全面发展。


5.壮大后运维产业链。坚持以市场占有率高、装机容量大的行业龙头引领后运维产业发展,强化甘肃省风能服务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用,培育行业创新平台,力争在定期检修、部件维修维护、备品备件供应、机组技改与退役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将酒泉经开区打造成为老旧风电机组运维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国家光伏产品检测中心落户酒泉,引进光伏设备光电场运行检测检验项目和太阳能光伏板机器人清洗项目,增强新能源设备质量监督技术能力。加快推进酒泉国家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5G+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综合应用项目和新能源大数据中心项目,强化对风电的状态监测、智能化管理。发展风电设备静脉产业,重点引进风电设备拆解与分类处理等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努力打造健康风电后市场服务生态圈。


6.引进关联产业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前瞻性布局与新能源装备制造相关联产业。在光伏产业链的基础上,着力引进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生产线、钢化真空玻璃生产装备、硅基、碳基材料和半导体材料等国家重点支持装备项目。围绕核技术产业及核电产业的发展,引进核军用产品、核岛设备、常规岛设备、辅助系统、核仪器等核装备生产项目。围绕智能电网建设,引进电线电缆、电工器具、开关电器、配电终端、充电桩等装备制造,以及LED光源、照明灯饰等用电终端设备制造项目,实现产业链的不断扩大和融合发展。


(三)聚集群,切实提升发展质量


1.推动产业集中合理布局。坚持全域规划、统一部署、突出核心、区块发展的原则,酒泉经开区是全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项目主要承接地。除各县(市、区)已经布局的塔筒、叶片等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外,从2021年起,全市新引进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项目重点向酒泉经开区集中,关键零部件和整机制造项目全部在酒泉经开区布局。因产业定位、发展方向、环境影响等不适合在酒泉经开区布局建设的项目,经市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审定后,可以在县(市、区)进行布局。鼓励县(市、区)在酒泉经开区引进落地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引进落地项目所产生的税收,按照《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入分享实施细则》(酒办发〔2020〕26号)落实。对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等类型的项目,不予引进。


2.坚持市级统一配置资源。改变风光电资源碎片化、零星分割配置的做法,坚持新能源指标分配市级统筹、整体打捆配置。对新引进落地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综合考虑投资规模、税收、产值等经济贡献和产业链供应链延伸、关键技术引进、对其他产业的带动等情况,配置新能源开发指标。原则上填补产业链供应链空白的项目,链条越长、贡献度越大,配置的新能源开发指标越多;反之则越少。仅落地总装、叶片、塔筒等产能趋于饱和的单体项目,而不导入产业链其他项目的,不作为支持重点,不配置新能源开发指标。


3.严格按照规划引进项目。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和市直各部门在洽谈引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时,必须将项目业主、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具体情况,报经市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推进领导小组统一进行研究,审定后方可引进。各级各部门不得在新能源项目洽谈中各自为政承诺相关条件和优惠政策,影响全市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的统筹协同发展。


4.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资源开发。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对国民经济的引领作用,“十四五”期间,鼓励我市有能力、有条件的市属(含酒泉经开区所属)国有企业,通过发起基金、股权合作、战略联盟、联合开发等方式参与新能源资源开发,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造血能力和经济实力。


5.着力打造零碳绿电园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利用我市丰富的资源优势,通过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异地专网直供等方式,以市场化交易模式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绿色电力,降低电价成本,吸引产业聚集,实现新能源电力就地消纳,着力在酒泉打造极富成本竞争力的“低电价、低能耗、零排放”零碳绿电产业园区,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体系和零碳绿色新型工业体系。


6.倾力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着眼打造集电源、电网、储能、消纳、外送和装备制造为一体的产业链,发挥区域优势、集中资源优势,下功夫引进风电装备制造关键零部件、光伏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和关联产业链项目,大力发展储能、氢能和后运维服务,促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完整化、供应链网络化及属地化发展,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企业整体竞争力、产业区域竞争力,举全市之力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全市一盘棋”思想,积极融入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倍速发展。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推进领导小组要强化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布局,研究完善政策,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靠前服务。


2.加大政策保障。鼓励新能源资源开发和制造企业使用酒泉域内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产品。将全市现行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优先向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倾斜,制定更加优惠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倍速发展的“一业一策”和“一企一策”,通过用电补贴、税收奖补、物流补贴、市场拓展奖励等措施,扶持装备制造企业快速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链延伸项目加快聚集,带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总量迅速提升。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正确把握形势,用足用好政策。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会商机制,酒泉经开区、工信、能源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连接供需双方的桥梁作用,定期召开供需洽谈会,及时了解行业状况,帮助双方商签产品供需合作协议,推动双方合作共赢。建立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评估机制,将其产值、税收等贡献与后续资源配置相挂钩,促进新能源开发和装备制造产业联动发展。


附:酒泉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倍速发展2021-2025年目标计划表


来源: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相关线下活动:


第十一届光热发电中国聚焦大会2021(时间待定,中国北京)

第五届光热发电中东北非大会2021(时间待定,阿联酋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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